勞委會:外勞在台工作年限最長9年

立法院尚未通過年限延至12年法案

近來外界不斷傳聞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已經延長至12年,對此,勞委會指出,目前外勞工作年限仍維持9年,立法院尚未審查通過外勞工作年限延長至12年的就服法草案;另,立法院目前正值休會期間,開議日期已定於9月16日。

據了解,因這屆立法委員任期將滿,外勞工作年限9年延長至12年的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由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提案,她指出,外勞延長年限並不會影響外勞總數,且國籍法將藍領外勞在台工作年限排除移民居留年限,延長年限對特殊家庭或是職業婦女二頭燒造成經濟與精神壓力可以紓解。

對於立委所提修法動作,行政機關勞委會表態支持,強調延長不會影響本勞工作機會、外勞總量不變,外勞可以自行考量期滿後是否要再來台工作;甚至日前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陪同總統馬英九在台南市的南台灣創新園區和廠商座談時,他也說明,台灣訓練外籍勞工9年後,就被韓國搶走,勞委會不反對延長外勞停留台灣的時間到12年。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陳秀蓮表示,外勞人權團體也支持外勞工作年限延長,甚至最好是可以取消在台年限限制。

至於雇主團體無論是產業或是家庭類更是支持,因為雇主訓練養成一位外勞,無論是產業外勞或是社福外勞,都希望能持續聘僱,減少工作空窗期,甚至認為台灣對外勞有工作期限的限制,使得台灣成為訓練機構,為我們的競爭國家培訓人力。

不過,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與陳節如都是強烈反對,其理由包括外勞在台工作年限不應一直延長,要有配套措施,同時要發展長期照護制度,而非倚賴外勞

在不影響本勞就業權益為前提,同時國籍法已將藍領外勞工作期限排除在居留期限認定範圍,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等22人已提就業服務法第52條法律修正案,針對外勞在台工作年限由9年延長至12年,藉此可減少雇主訓練成本,且降低外勞仲介費用,目前該法修正草案還在朝野協商中。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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