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施虐未處理 台中市勞工局顢頇

驗證機制淪為外勞保護傘 應速檢討

外勞虐待被照顧人,至當地勞工局進行協調時,承辦人員卻認為非屬勞工局權責,只能由勞委會廢止聘僱許可方式處理。對此仲介業者痛批,勞雇雙方爭議勞工局未能第一時間處理,反將責任推給勞委會,造成外勞逃逸,質疑地方政府過度保護外勞,誰來保障雇主及被照顧人權益?

  日前台中市發生一起外勞對被照顧人強迫餵食、推打的不當對待事件,雇主雖取得針孔攝影機畫面,但持影像至勞工局辦理解約驗證時,該局人員卻拒不受理,要求勞僱雙方再溝通,並未開立解約驗證證明;之後外勞擔心自己遭遣返,隔天就逃逸。

  勞工局說法認為,解約驗證只有在勞雇雙方均同意終止聘僱關係下才能成立,若雇主方面認為外勞不適任,應向勞委會申請廢止外勞聘僱許可,並表示此類案件不應循解約驗證方式處理。

  但外勞仲介業者對於勞工局說法頗不以為然,認為立即解決勞僱間的爭議及問題,勞工局責無旁貸,且勞委會負責外國人許可,縣市政府負責後續管理,無論外勞或雇主的糾紛,都是直接接洽勞工局,但如今卻任由中央、地方分工不明確,更讓雇主無所適從。

  再者,各縣市對類似案件的作業方式不盡一致。業者強調,雇主既然已提出監視器畫面,應可由勞工局自行認定外勞是否適合繼續在雇主處所工作,不應拿勞委會當擋箭牌,認為不是自己的業務就不予處理,「能處理卻不處理」,更引發外界對勞工局行政怠惰的質疑。

  目前法規對於解約驗證機制,規定須由勞雇雙方同意始生效力,但實務上經常發生外勞單方面不同意解約,雇主依法應繼續留用外勞

  仲介表示,目前所有政策都已過份保障外勞,驗證機制反而成為外勞據以要脅雇主的「尚方寶劍」,只要勞工單方面不同意解約,雇主無法解僱不適任或違反規定的勞工。若勞工局卸責的惡習不改,當下未做明快處理,未來後患將會無窮。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人力仲介外勞外籍看護工幫傭廠勞監護工等最棒的外勞申請服務請洽東南亞外勞仲介
東南亞外勞申請免費洽詢專線0800-01-1234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uid=2440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外勞 外勞仲介
    全站熱搜

    蔡阿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